关于重新报送消防安全管理员
暨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讲座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请各部门、单位研究确定本部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员名单(至少1名,重点防火单位据工作实际报送),报保卫处备案存档。请于12月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经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至保卫处行政楼11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hanchenb@163.com 。
请各部门、各单位确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员,准时参加12月5日下午14:00在图书馆报告厅举办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山东中医药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员一览表
保卫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