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无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9文章来源:后勤管理处 浏览次数:

关于我校职工2019年第二次申报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报批工作的通知》(鲁财综[2018]3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24号)和《关于建立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199号),现进行我校2019年第二次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凡符合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应享受201411日以后无房补贴的新入职职工和前几批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报中漏报的职工。

2、本人及配偶均未按房改政策购买过房改房的职工都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3、已经发放了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的人员不再申报。

4201411日后退休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申报,补贴自20141月计算到退休、离职的月份。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需要填写《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见样表一)《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证明》(见样表二)。

1、样表一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一式两份,工作简历(包括工作简历)以上各栏打印填写,个人声明栏需本人亲笔签名。其余各栏无需填写,无需盖章。

2)工作简历栏要求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截止到20199月,所在单位、部门、职称(职务)都要填写。时间精确到月份,以职称(职务)工资变化为节点,分段填写。时间段必须连续,不能重复、交叉。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的时期作为一个时间段填写。每个时间段最后括号注明职级(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及以下;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及以下;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及以下;无工资)。

2、样表2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一式两份,工作简历(包括工作简历)以上各栏打印填写,个人声明栏需本人亲笔签名。

2)所在单位意见处按要求加盖人事、后勤、纪检公章。

3、职工及配偶在济南市以外有工作经历的,应到原工作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房产情况证明;在济南市以外多个地区有工作经历的,应到各个工作地开具房产情况证明;军转干部到原部队房改部门开具未参加房改证明,并由经办人签字(盖章);退伍士兵应出具退伍证明;配偶没有正式工作的,应到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失业证明。

4、交资料时,请携带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

20191010日,请申请人本人将申报材料交后勤管理处房产科(后勤楼201房间),联系电话:89628831

四.申报说明:

1、 无房补贴申报工作与个人征信系统挂钩,请务必如实申报,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补贴资金,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请申请人务必本人来交申报资料,需要本人签字。

3、请所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申报材料,原则上其余时间不再受理,之前已经发放了住房补贴和6月份已经申报过的人员不用再申报。

4、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工作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职工。

后勤管理处

20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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