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组织第二批党员干部到山东省廉政教育馆进行廉政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9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处)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第二批党员干部到山东省廉政教育馆进行廉政教育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纪律规矩意识,按照省纪委省监委部署和学校党委有关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第二批党员干部到山东省廉政教育馆开展廉政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校领导,第一批廉政教育请假人员和本次新任处级干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93日(星期二)上午

地点:山东省廉政教育馆(济南市市中区红符路7号)

安排:所有人员于上午830在长清校区行政楼前集体乘车,统一往返。

三、教育内容

参观各展厅、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宣誓、观看廉政教育片。教育参观时间约2小时。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不能参加者,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829日(周四)下午400前电话向纪委办公室(89628028)请假,书面请假于92日(周一)报校纪委(行政楼412室)备案,学习教育情况记入干部廉政档案;

2.请着正式服装参加学习教育,中共党员需统一佩戴党员徽章;

3.禁止携带任何物品进馆,手提包、矿泉水、手机等由工作人员在入口处统一寄存保管;

4.个人不得拍照、摄像,对未公开的展品、涉密文件资料等不与无关人员交流讨论,不在互联网上、朋友圈里传播;

5.严禁携带打火机等违禁物品进馆,禁止在馆内任何位置吸烟。

联系人:兰芳、孙静 电话:89628028

附件:参加第二批廉政教育人员名单

纪委 党委办公室 组织部

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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