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设厅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1-09-27文章来源:基建处 浏览次数:

一、 办事人员可以从以下三种方式获取行政审批信息:

1、 到审批窗口服务中心领取政务公开卡或者人工咨询;
2、 登录山东建设网(www.sdjs.gov.cn),行政审批网上政务公开系统;
3、 电话语音咨询系统(16892861);



二、 行政审批事项统一流程图



三、 按照《行政审批窗口办理暂行办法》和《行政审批事项分类办理细则》,企业申报程序为:

1、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不需市(县)级主管部门初审的,可直接报厅审批中心);
2、 审批中心对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符合法定标准进行审查,并出据是否受理通知书;
3、 业务处室对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符合法定标准进行审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
4、 办理结果将通过国家或省规定的媒体公布,国家或省没有规定的,由山东建设网(http//www.sdjs.gov.cn)和窗口服务中心电子滚动屏幕公布。申办者如需查询办理情况,可通过电话语音咨询系统、触摸屏、LED电子公告等方式查询;
5、 到审批中心领取审批结果;

四、 按照 “ 谁审批、谁负责 ” 的原则,严格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和和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为便于群众监督,省建设厅设立意见箱(一楼大厅)和投诉电话( 0531-7904654,7903627,7904670)。

五、 电子文档的模板格式从山东建设网( http//www.sdjs.gov.cn)下载。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件、网络、软盘等方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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