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新建公共教学楼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强化现场管理,基建处遵照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包括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办法》、每周召开现场监理例会、每周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巡查、邀请公共教学楼建设特聘顾问现场检查指导工作、与使用部门对接协调工作等),为公共教学楼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严格执行《山东中医药大学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在材料进场验收环节,基建处和有关部门全程参与审查和验收,确保材料质量合格;在钢筋、模板、保温材料安装等工序隐蔽前,严格执行三方验收,确保各工序施工质量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2、定期召开现场监理例会
坚持每周现场监理例会制度,基建处全体人员、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参与会议,将上周出现的问题展开集体讨论研究,统一意见,共同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对下周工作进行统一安排,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实施加强执行力,强化问题落实。每次例会都有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存档,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落实。
3、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巡查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将新建公共教学楼建设成为精品工程,除了日常工程巡查,基建处要求工程管理科现场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周一联合对工程现场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进行全面巡查和督导,在检查中对比进度偏差,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改正,对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巡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记录,通过巡查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工程的整改落实,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4、特聘顾问现场指导工作
公共教学楼建设特聘顾问李秀生、朱凯、周永利充分发挥特聘顾问的职能,对公共教学楼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对重要项目、关键节点进行建言献策,对工程建设和管理概况积极对外宣传,增强了工程的透明度。
5、做好与教学楼使用部门前期协调工作
基建处不仅注重教学楼建设质量,同时积极与各使用部门沟通,以确保各项教学功能顺利实现,方便后期使用。因后期提升新建公共教学楼用途,涉及部分工程变更,基建处多次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沟通,在实现教学功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