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工作人员守则
为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守则。
第一条 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学校、办公室的决议、决定,精心论证,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为把新校区建设成一流校园而努力奋斗。
第二条 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切实实做好每项工作。
第三条 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第四条 爱岗敬业,提高办事效率。部门之间要互通消息,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体谅。
第五条 坚持原则,依法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
第六条 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举止文明,衣冠整洁,精神饱满。
第七条 爱护公共财务,对损坏公物现象要勇于制止,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八条 服从领导,尊重他人,待人热情,态度诚恳,团结互助。
第九条 遵守新我区及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有事及时请示汇报,不擅作主张,不各行其是。
第十条 全体人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全局意识,一切工作要从新校区大局出发,自觉维护新校区的声誉。